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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電學技術方案可申請實用新型專利?

2021-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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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電學領域的專利代理師在實務工作中,常常會遇到一些要求提交實用新型專利申請的方案。這時專利代理師需要首先判斷該技術方案是否可以提交實用新型專利申請。

  專利法第二條第二款中規(guī)定:實用新型,是指對產(chǎn)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于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梢?,在電學領域中,實用新型應該是硬件結構改進。實務中,技術交底書中的方案通常可以分為三種情況:第一種情況,技術方案僅涉及硬件結構的改進;第二種情況,技術方案僅涉及到方法步驟的改進;第三種情況,技術同時涉及硬件結構的改進和方法步驟的改進,以下將對這三種情況進行逐一分析。

  第一種情況比較簡單,其改進點就是硬件結構,所以,對應的技術方案必然可以提交實用新型專利申請。這既可以是電路上的改進,例如,不同器件的連接關系上的改進;還可以是電子設備的結構改進,例如,電子設備上新增部件或者對原有部件的結構改進等。

  第二種情況比較復雜,對于這種情況,首先應確定方法步驟是否可以不依賴于程序而是通過硬件方案來實現(xiàn);在確定可以通過硬件方案實現(xiàn)并且該硬件方案具有新穎性的情況下,就可以確定對應的方案可以提交實用新型專利申請。

  例如,交底書中的方案為比較兩個器件的溫度,在兩個溫度的差值大于預定閾值的情況下,發(fā)出報警信號。對于這個方案來說,其可以用硬件來實現(xiàn),具體的實現(xiàn)過程為:首先需要將兩個器件的溫度對應的電信號(模擬信號)輸入至減法器;其次,將減法器輸出的差值輸入至比較器,比較器將差值和預定閾值對應的信號進行比較,得出輸出結果;最后,采用輸出結果觸發(fā)報警器報警。交底書中的方案其實際上通過電連接的溫度傳感器、減法器、比較器以及報警器等就可以實現(xiàn)。也就是說,這個方法實際上可以通過上述提及的電路實現(xiàn)。

  再例如,交底書中涉及的是一種產(chǎn)品質檢的方案,具體是先獲取產(chǎn)品的目標圖像,然后,利用神經(jīng)網(wǎng)絡模型識別目標圖像,以判斷產(chǎn)品是否合格。對于該案例,其發(fā)明點在于通過神經(jīng)網(wǎng)絡模型來判斷產(chǎn)品是否合格,對于這一發(fā)明點,實際上難以不依賴于程序而用硬件結構的方案來實現(xiàn),所以,這個案例實際上不能提交實用新型專利申請。

  第三種情況相對來說也比較復雜,其改進點不僅涉及方法步驟,還涉及到硬件結構,按照上面的情況來說,該技術方案應該是可以提交實用新型專利申請的。這種情況下,先判斷方法步驟是否可以通過不依賴于程序的硬件方案來實現(xiàn),又具體分為兩種情況:

  一種情況是方法步驟的改進點可以通過硬件結構來實現(xiàn),并且,這個方案也具有新穎性,那么,就可以將技術交底書中的硬件結構和可以實現(xiàn)方法步驟的硬件合起來,提交實用新型專利申請。

  另二種情況是方法步驟的改進點必須依賴程序來實現(xiàn),那么,這種情況下方法步驟對應的方案就不能寫在申請文件中了。但是,實際上在有些情況下,只寫硬件結構就解決不了技術交底書中的技術問題。因為有的方案是軟件和硬件結構的結合來解決技術交底書的技術問題,即需要方法步驟和硬件結構結合來解決技術交底書中的問題。

  后一種情況并非就不能提交實用新型專利申請。如果硬件結構這部分方案相比現(xiàn)有技術具有新穎性,且也能解決技術問題,那么,這部分硬件結構的改進可以單獨提交實用新型專利申請。具體而言,在撰寫過程中,代理師需要根據(jù)能寫進實用新型專利申請的部分來調整背景技術中的技術問題,需要將技術問題和只包括硬件結構的獨立權利的效果對應上,這樣,撰寫出的獨立權利要求也不會因為沒有撰寫方法步驟部分而出現(xiàn)缺少必要技術特征的問題了。

  綜上分析,實務中確定包括方法步驟的方案是否可以提交實用新型專利申請的關鍵在于:確定技術交底書中的方法步驟是否可以通過硬件電路等硬件方案來實現(xiàn)。